危险玉林两小区因这些隐患被罚了可

发布时间:2021-12-8 15:19:2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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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自动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处于故障不能运行……这关系到上千住户的生命安全,竟然还存在安全隐患。近日,玉林就有两个小区因此被罚了!

  自7月底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活动以来,我市消防部门严格执法,全市一共检查了栋高层建筑,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共28份,整改隐患处,日前更是对两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小区实施了限期整改、罚款的处罚。

  位于玉林市江南大道与新民路交汇处西北的弘景·金色蓝湾住宅小区,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砼)结构,建筑高度为55.7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经查该小区存在以下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处于故障不能运行;

  2、超音速干粉灭火器系统故障;部分灭火器过期失效;部分应急照明损坏。

  3、水泵房防火门被拆除;部分防火门闭门器损坏。

  4、未履行管理、维护、保养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消防安全责任。

  5、部分业主擅自拉设电线违规进行电动车充电。

部分业主擅自拉设电线违规进行电动车充电。

责令该单位于年9月7日前整改,同时给予小区物业深圳市都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

  新民路三合金座小区,位于江南大道新民路,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砼)结构,建筑高度57.2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经查小区存在以下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

  1、消防自动设施不能正常联动;

消防自动设施不能正常联动。

2、部分灭火器失效,部分防火门损坏,部分水带、水枪丢失;

3、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管理、维护、保养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控制室未按要求设置专人值班。

  4、消防控制室未按要求设置专人值班。

为此,消防部门责令该单位于年9月22日前整改,同时给予小区物业广西玉林市中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

相关链接:7月至年底,将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为全面排查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部署,从今年7月至12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为此发布了《关于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告》。

《通告》在高层建筑的审批、外墙材料、防火分区、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电气燃气消防管理等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息息相关的方面都做出了具体的要求。《通告》同时要求,高层建筑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广应用火灾预防新技术、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通告》最后呼吁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公民应积极参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要求,在发现火灾隐患时,请及时拨打“”电话进行举报。对违反该通告的行为,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真是罚的好!也希望这样的处罚能引起更多小区的重视,群众生命无小事,任何一个小细节不注意,都有可能给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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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采集:李楷诚 通讯员 弄雪媚 韦功兵

责任编辑:梁桂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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